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不得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请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通过正规渠道查询信息,选择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备案的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切实增强辨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可证信息查询网站:
https://xkz.nfra.gov.cn/(可查询金融、保险、保险中介许可证信息)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69/zfxxgk_zdgk.shtml(可查询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公募基金产品索引等信息)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公示网站:
https://gs.amac.org.cn/(可查询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产品信息)
4.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官网:
https://www.jsjrb.gov.cn/col/col45/index.html(可查询江苏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名录)
素材来源:区发改委
编辑:张俐颖 责编:陈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