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东坝应急管理消防一体化工作站对东坝辖区内的部分“厂中厂”进行执法检查,坚决把事故控制在未发,把隐患消灭在萌芽。
检查人员首先来到一处由4家企业承租的“厂中厂”,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作业管理、应急预案建立等开展全面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厂中厂”企业,即一个生产经营主体将厂区的全部或部分场所出租给其他主体,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据了解,全区现有各类“厂中厂”企业741家,其中出租方155家、承租方586家,最多1处承租31家。为更好地规范管理“厂中厂”企业,我区各街镇一体化工作站及基层网格深入起底排查,逐家上门核验,在信息化平台实行“标签化”管理,做到“一企一档”。截至目前,已督促309家“厂中厂”企业在风险报告系统和“181”平台中完成填报,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动态更新。同时对照工作方案,深入排查隐患。截至目前,全区共计检查出租方103家次,承租方350家次,排查问题隐患835项,其中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1项,隐患已完成整改796项,立案查处14件,处罚金额2.88万元。
(记者:杨军 王芳,编辑:赵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