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2020年
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方
予以激励
高淳这些工作被省政府点名表扬!
为进一步强化督查正向激励作用,更好激发全省上下真抓实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江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现对2020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及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5项奖励支持措施。
高淳在这些方面
真抓实干,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
被省政府“点名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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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常州市,淮安市,扬州市,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邳州市,常州市金坛区,涟水县,东台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给予一定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高淳区“大健康”背景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承担多项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工作;人民医院创成三级医院,精防院创成二级乙等医院,创成一批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多家医疗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电子化建档率达85.42%;建成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平台,通过国家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测评。
南京市,盐城市,泰州市,南京市浦口区、高淳区,太仓市,盐城市大丰区,射阳县,兴化市。
2021年对上述地方按每个设区市1000万元、县(市、区)600万元给予奖励,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优先推荐申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南京市高淳区,江阴市,徐州市贾汪区、铜山区,溧阳市,海安市,连云港市赣榆区,涟水县,盐城市盐都区,仪征市,句容市,兴化市,宿迁市宿豫区。
2021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时予以倾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狠抓落实显担当
真抓实干显成效
继续加油,高淳!
编辑:赵卓